目 录 上一节 下一节 查 找 检 索 图 示 手机阅读 分享 总目录 问题反馈
附件5 消防通信产品认证检验规程
1 认证检验类别
根据认证类别及检验特性,认证检验分为型式试验、分型试验、监督检验、变更确认检验。
变更确认检验是针对设计变更,为确认产品质量是否满足标准要求所进行的检验。
2 认证检验依据及判定规则
2.1 认证检验依据
相应的产品标准、实施规则。
2.2 判定规则
2.2.1 产品进行试验(检验)时,满足某一项目的全部技术要求,判定该项目合格,否则判定项目不合格。
2.2.2 试验(检验)的全部项目合格,判定结论合格。产品任一项目不合格,判定结论不合格。
3 认证检验要求
3.1 火警受理信息系统产品
3.1.1 检验依据
GB 16281-2010《火警受理系统》。
3.1.2 样品数量
型式试验样品数量 1 套,分型试验样品数量 1 套,监督检验样品数量 1 套,确认检验样品数量根据实际检验项目确定。
3.1.3 检验项目
3.1.3.1 型式试验项目为:GB 16281-2010 的第 5.2 条。
3.1.3.2 分型试验项目为:GB 16281-2010 的第 5.2 条。
3.1.3.3 监督检验项目为:GB 16281-2010 的第 5.2 条。
3.1.3.4 变更确认检验项目由指定实验室根据变更的内容确定。
3.1.4 检验周期
型式试验检验周期 40 天,分型试验检验周期 40 天,监督检验检验周期 40 天,变更确认检验周期根据实际检验项目确定,不能超过型式试验检验周期。
3.2 火警调度机产品
3.2.1 检验依据
GB 16281-2010《火警受理系统》。
3.2.2 样品数量
型式试验样品数量 2 套,分型试验样品数量 1 套,监督检验样品数量 1 套,确认检验样品数量根据实际检验项目确定。
3.2.3 检验项目
3.2.3.1 型式试验项目为:GB 16281-2010 的第 5.1.4、5.3、5.5、5.6、5.7、5.10、5.12、5.14、5.15、5.16、5.17、5.18 条。
3.2.3.2 分型试验项目为:GB 16281-2010 的第 5.1.4、5.3、5.6、5.7、5.10、5.14、5.15、5.16、5.17、5.18 条。
3.2.3.3 监督检验项目为:GB 16281-2010 的第 5.3、5.7、5.14 条。
3.2.3.4 变更确认检验项目由指定实验室根据变更的内容确定。
3.2.4 检验周期
型式试验检验周期 70 天,分型试验检验周期 40 天,监督检验检验周期 40 天,变更确认检验周期根据实际检验项目确定,不能超过型式试验检验周期。
3.3 火警数字录音录时装置产品
3.3.1 检验依据
GB 16281-2010《火警受理系统》。
3.3.2 样品数量
型式试验样品数量 2 套,分型试验样品数量 1 套,监督检验样品数量 1 套,确认检验样品数量根据实际检验项目确定。
3.3.3 检验项目
3.3.3.1 型式试验项目为:GB 16281-2010 的第 5.1.4、5.4、5.5、5.6、5.7、5.10、5.12、5.14、5.15、5.16、5.17、5.18 条。
3.3.3.2 分型试验项目为:GB 16281-2010 的第 5.1.4、5.4、5.6、5.7、5.10、5.14、5.15、5.16、5.17、5.18 条。
3.3.3.3 监督检验项目为:GB 16281-2010 的第 5.4、5.7、5.14 条。
3.3.3.4 变更确认检验项目由指定实验室根据变更的内容确定。
3.3.4 检验周期
型式试验检验周期 80 天,分型试验检验周期 60 天,监督检验检验周期 40 天,变更确认检验周期根据实际检验项目确定,不能超过型式试验检验周期。
3.4 消防车辆动态终端机产品
3.4.1 检验依据
GA 545.1-2005《消防车辆动态管理装置第 1 部分:消防车辆动态终端机》。
3.4.2 样品数量
型式试验样品数量 2 套,分型试验样品数量 1 套,监督检验样品数量 1 套,确认检验样品数量根据实际检验项目确定。
3.4.3 检验项目
3.4.3.1 型式试验项目为:GA 545.1-2005 的第 5.1.6、5.2、5.3、5.4、5.5、5.6、5.7、5.8、5.9、5.10、5.11、5.12、5.13、5.14、5.15、5.17、5.19 条。
3.4.3.2 分型试验项目为:GA 545.1-2005 的第 5.1.6、5.2、5.3、5.4、5.5、5.6、5.8、5.9、5.10、5.11、5.12、5.15、5.17 条。
3.4.3.3 监督检验项目为:GA 545.1-2005 的第 5.4、5.8、5.17 条。
3.4.3.4 变更确认检验项目由指定实验室根据变更的内容确定。
3.4.4 检验周期
型式试验检验周期 80 天,分型试验检验周期 60 天,监督检验检验周期 40 天,变更确认检验周期根据实际检验项目确定,不能超过型式试验检验周期。
3.5 消防车辆动态管理中心收发装置产品
3.5.1 检验依据
GA 545.2-2005《消防车辆动态管理装置第 2 部分:消防车辆动态管理中心收发装置》。
3.5.2 样品数量
型式试验样品数量 2 套,分型试验样品数量 1 套,监督检验样品数量 1 套,确认检验样品数量根据实际检验项目确定。
3.5.3 检验项目
3.5.3.1 型式试验项目为:GA 545.2-2005 的第 4.1.3、4.2、4.3、4.4、4.5、4.6、4.7、4.8、4.9、4.10、4.11、4.13、4.15 条。
3.5.3.2 分型试验项目为:GA 545.2-2005 的第 4.1.3、4.2、4.3、4.4、4.5、4.6、4.7、4.8、4.9、4.11、4.13 条。
3.5.3.3 监督检验项目为:GA 545.2-2005 的第 4.3、4.4、4.13 条。
3.5.3.4 变更确认检验项目由指定实验室根据变更的内容确定。
3.5.4 检验周期
型式试验检验周期 80 天,分型试验检验周期 60 天,监督检验检验周期 40 天,变更确认检验周期根据实际检验项目确定,不能超过型式试验检验周期。